创投基金发展税收政策终于落地: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

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2月13日报道,本周,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终于落地。

昨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

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至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这意味着维持了一些地方的实践,即创投基金个人合伙人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缴纳个税。这也是落实今年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所提的“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

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SEO优化专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p/958222.html

(0)
上一篇 2025年1月4日 23:12:59
下一篇 2025年1月4日 23:13:19

AD推荐 黄金广告位招租... 更多推荐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156-6553-516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253000106@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联系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