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7日,胥女士在安昌路天鑫洋珠宝店购买了1枚花戒和2枚对戒。购买时,她向销售人员询问,日后是否能够调换。“店员说那枚花戒是特价钻戒,不能调换,同时在发票上写了出来。”胥女士说,关于2枚对戒,店员并没有作解释,她便以为是可以调换的。
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刘禾律师则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和目前提供的资料,在没有其他的印证材料时,店员目前告知“戒指钻石小于5分的不予调换”与销售单内容不符,故钻石小于5分不予调换不能成立。
本文结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价回收二手奢侈品,在线评估,价高同行!
微信号:15058018139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二奢回收平台,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p/730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