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的案件,在不同的法院审理,结果却大相径庭,甚至在同一个法院,相似的案情经过不同法官审理,结果也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饱受社会的诟病,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为了解决这一情况,上海各级法院正在探索类案裁判方法总结工作机制,归纳同一类裁判方法,统一类案审判的理念和方法,做到适法统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4月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在10种类案方面提炼出了裁判方法,很大程度上可以做到类案类判。
据悉,2018 年8 月,市一中院出台《关于审判委员会提炼总结推广审判经验及类案裁判方法的规定(试行)》,截至2019年3月底,已出台10 篇类案裁判方法总结,内容涵盖虚假诉讼、民间借贷、政府信息公开、非法集资等类案。
发布会上,刘力副院长从四方面介绍了类案裁判方法总结的价值:一是有助于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新要求,实现司法公正目标。类案裁判方法总结通过对类案裁判方法的规制来推动“类案类判”,使同类事实获得相对一致的法律评价,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的可预测性,提升当事人对裁判的信服度。二是有助于统一裁判尺度,探索法学“临床学”。对一类裁判方法进行归纳,形成法官群体的共识和主导性思维,统一类案审理思路。经过系统梳理的司法“临床”经验实践性、应用性和针对性强,可进一步完善应用法学方法论研究。三是有助于凝聚最优裁判共识,提升案件质量和审判品质。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最优秀的审判经验智慧进行总结提炼,变成其他法官在类似案件审理中可普遍使用的裁判方法,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的裁判产品。四是有助于强化法官专业化的裁判思维,提高法官的能力素养。帮助法官群体短时间内形成审理思路,掌握审理要点和难点,提升法官驾驭庭审、查清事实、正确裁判的能力,有效推动优秀审判经验的传承,实现传帮带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已出台的10篇类案裁判方法总结除上海一中院法官人手一份外,还发送至7家辖区法院,并将其作为法官审理类似案件中普遍适用的办案指引、青年法官司法能力培养的教材、辖区法院业务指导的载体。
一中院在对各业务庭主要案件类型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制定了《类案裁判方法总结三年规划》,涵盖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和执行,共计98 类案件,力争三年实现类案裁判方法总结覆盖各业务庭主要案件类型。该院还计划通过微信公众号、法律搜索平台、出版书籍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全面推送、扩大传播,以期在加强司法公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部分律师、法学专家出席了今天的发布会,对于类案裁判方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可以引导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形成良好的诉讼预期,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的可预测性,提升当事人对裁判的信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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