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两车相撞肇事车辆方负事故全责,但肇事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现在朋友的医疗费已经花了2万多元,现在仍在医院住院治疗。我想了解一下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赔偿范围是什么?
答: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20年9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明确了交强险有责限额总赔偿额为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0.2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限额总赔偿额为19900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100元。
司法实践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一般包括: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等赔偿项目。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般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等赔偿项目。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一般包括车辆损失,衣物损失等财物损失项目。交强险的三个赔偿项目是限额赔偿,不能交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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