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再现
陈某因盗窃被判入罪,现已刑满释放。了解陈某的人都知道陈某有高超的偷盗本领,曾经连偷数十人而没有被发现。自从陈某刑满释放后,再也没有偷过任何东西。刘某是陈某家的邻居,是一个整日里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刘某知道陈某有高超的偷盗本领,想让陈某教授其偷盗的技巧,自己出去偷东西,偷回来的东西给陈某分成。于是,刘某找到陈某商量这件事,但是陈某态度坚决,不传授任何关于偷盗的技巧,并告知刘某这种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刘某感到十分的诧异,只是传授犯罪方法,也没有出去偷盗,为什么还是犯罪呢?那么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种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是否会触犯我国的法律呢?
云南九虎律师事务所王玉用律师说法
在本案中,陈某的说法是正确的。传授犯罪方法是能犯刑法的行为,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传授职业技能,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这些技能并不包括犯罪方法。本案中,陈某坚决不传授犯罪技巧的行为是正确的,否则一且传授, 陈某将要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王玉用律师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独立的法定刑。传授犯罪方法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传授犯罪方法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故意把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至于被传授人是否接受,是否按照所传授的方法实施了犯罪,则听任自然。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律来帮,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p/5850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