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夫妻好聚好散,就会选择协议离婚。
但是,也有一部分夫妻没有办法好聚好散,就会选择诉讼离婚。
那么,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呢?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重点又要注意什么呢?
一、确定诉讼主体、起诉时间
夫妻任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要注意以下时间点: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3、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6个月内又起诉;
4、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确定受诉法院
1、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夫妻双方均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1年,但被告又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向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被告方离开户籍地超过1年,可向原告户籍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5、 被告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采取强制措施、监禁的,
向原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撰写、提交民事起诉状、材料
民事起诉状,包括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一般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探望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
除此之外,还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被告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居住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
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夫妻财产或债务的材料。
如房产证、车辆登记信息、银行卡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递交法院。
四、立案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
法院接收材料后,如果原告同意调解的,将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以尽快化解矛盾。
对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予以立案。
五、审理阶段
庭前法官会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本人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庭,不能到庭的,也应提交书面意见。
庭审主要围绕是否符合解除婚姻的法定情形、子女抚养如何确定。
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展开,原被告双方应针对性地陈述意见并提供证据。
六、判执阶段
1、原告撤诉
2、达成调解
3、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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