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国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对于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行为;存在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它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另外,对于“重大过错导致离婚”这一情况包括:夫妻一方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但是又没达到同居的程度,经法院认定具有重大过错的,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请求获得损害赔偿。
1.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今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将“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出轨,通奸,嫖娼,家庭或精神暴力,虐待,遗弃以上行为之外的行为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的,如赌博、酗酒。也可以视情节轻重而被算作其他重大过错。无错方也能够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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