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2年立法计划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海商法(修订)》和《港口法(修订)》被列为“年内完成部内工作或者公布的立法项目”。其中,海商法(修订)由法制司会同水运局、国际合作司、海事局、救助打捞局、大连海事大学,配合司法部开展审核修改工作;港口法(修订)由水运局负责起草,综合规划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参加,法制司负责部内审核工作,形成送审稿后适时报送国务院。除此以外,交通运输部拟年内公布以下规章:《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由交通运输部和水运局联合发布。
水运方面,交通运输部拟年内完成《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立法,由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负责起草,水运局、搜救中心、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参加,法制司负责部内审核工作,形成送审稿后适时报送国务院,拟年内完成规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修订)》,《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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