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操作办法
(一)需要提交的资料
1、《武汉市用人单位申报失业保险金告知名册》(盖公章);
2、《武汉市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登记册》(按填表说明填写,盖
公章);
3、《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单位办理失业金告知后,职工医保关系已接续至灵活就业窗口参保;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的中心城区参保的失业人员可在“支付宝”或掌上12333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掌上12333申领流程,掌上12333→点击“电子社保卡” →点击“失业金申领” →点击“失业保险金线上申领渠道查询” →选择湖北省→武汉市→点开“支付宝城市服务”二维码→扫描“支付宝城市服务二维码” →链接到支付宝“武汉人社→其他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校验社会保障卡等信息(如为一代社会保障卡,需更换为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如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需填写银行账户信息)→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填写手机号码等信息→提交→提示“受理成功”,需点击“确定”,完成申领手续。申领成功后,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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