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男女之间在婚前买房而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不在少数,但要是双方离婚的话,此时的这个房产该如何进行分割呢?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内容。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经验,并从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一、婚后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买房。
1.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登记。房屋已支付全部房款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只支付全部首付款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但房屋未偿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所有。
2.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二、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出资买房。
1.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以未成年子女名义登记的房屋,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抚养方暂时管理,离婚时无权分割。
3、父母婚后出资买房。
1.一方父母全额投资: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产权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只给子女一方的赠与,房地产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②房屋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的,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出资时有书面协议或声明,证明是给子女一方的,否则视为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父母一方出资(或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房屋以出资人子女名义(或双方子女名义)登记的,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双方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得到适当的多分。
3.父母双方出资:①房屋以一人名义登记的,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争议很多。司法实践多以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根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房地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②房屋以双方名义登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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