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公告一经发布,吃货们在市场上已经很难发现有野生河鲜出售了。2022年云浮市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范围为云浮市的西江干流、支流、河(溪)公共自然水域,含西江、罗定江、新兴江、南山河。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除了休闲渔业和娱乐性垂钓,所有的捕捞作业都是禁止的,一经发现非法捕捞行为,除被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至4月期间,胡某先后五次在云安区西江河道驾驶船只并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鱼。在第五次实施非法捕捞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查证,胡某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净重160多公斤,非法获利2000多元。经评估鉴定,共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59180元。
云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胡某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云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赔偿公益损害59180元。
检察官说法
▶1.我国为什么要实施禁渔期制度?
休禁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建立的一项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实施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过度捕捞破坏水生资源系统,同时又为了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增加渔业产值。
▶2.什么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是指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水产资源的繁殖和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法实施细则》、《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等。
▶3.非法捕捞水产品还可能触犯哪些罪名?
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②投放危险物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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