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税收政策
—–离婚分割房产需缴税吗?
“你们回去再想一想吧!下一位。”
民政局离婚登记窗口传来的声音惊醒了正在发呆的大明与阿美。
01
两人一起来到窗口,“你们想好了吗?”工作人员问道。
“早就想好啦!一分钟都等不了啦!”两人异口同声、怒气冲冲地说道。
工作人员再次说道:“你们俩都冷静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今天你们即便有再大的情绪,离婚证也是暂时办不到的。”
02
“那么,今天我们是离不了婚啦?”阿美问道。
“设置离婚冷静期就是让夫妻双方可以有一段时间再考虑考虑,毕竟是人生大事,不能太冲动了。” 工作人员耐心劝解。
“反正不管今天离不离,你都要搬出去,房子归我,存款归你!明天我们就去把户过了,税费你来出。”阿美对大明说。
您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离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同时,也相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您如果因离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话,只需缴纳印花税。政策是好的,但你们还是再考虑一下,毕竟两个人走在一起十分不容易,你们还那么年轻,牵了手就不要轻易说分手,结了婚,就不要轻易的离婚啊!”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
很快,离婚冷静期要到了,而大明与阿美在这段时间里也想明白了,婚姻不易,牵手后就不要轻易放开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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