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X景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略),系受害人XXX之父。
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许,受害人XXX在XX景区乘游船游玩时不幸落水,已下落不明达X天,至今找寻不到尸体,已无生还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相关的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抚养费、赡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XX万元。
二、付款时间及办法:
三、保险费事项:
四、工资事项:
五、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事项:
六、搜寻尸体事项:
七、资料的提供事项:
本协议书一式X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部门若干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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