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向社会征收土地以后,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正常生活,一般会对其进行一定的安置补偿,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计算标准是什么?拆迁安置补偿费如何约定支付?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户主如何更改?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1、征地安置补偿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幼苗补偿费 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损坏,由用地单位向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费。
(3)附件补偿费 土地使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和其他设施,因征地损坏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安置而支付的补偿费。
2、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计划规定。
(2)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的年度统计报告和价格部门批准的单价为准。
(3)如果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生活水平,则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额不得超过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拆迁安置补偿如何约定支付
1.对于赔偿金的支付,当事人可以同意一次性或分次支付,但应详细约定履行时间。本协议的目的是确定拆迁人的义务履行期限。拆迁人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还应同意支付方式。适当的履行方式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表现。如果一方选择的履行方式导致另一方难以接受利益,则显然是不公平的。造成损失的,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赔偿。然而,这种权利的救济显然是不够的。首先,这种损失往往很小,要求公共救济成本过高;当事人无法要求私人救济。更重要的是,即使双方愿意支付高成本的公共救济来维护其权益,但由于双方之间没有明确的责权划分,维权过程也十分艰难。
3.协议履行是维护被拆迁人的最后一步。我们必须明确约定履行情况。在实践中,有许多情况下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只是拿着一张空文,得不到真正的补偿。
三、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户主如何变更?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户主变更流程如下:
1.准备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
2.将上述材料带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首先在预检窗口通知房产证变更所有人姓名。窗口工作人员将审查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给出号码,然后用号码到相关窗口;
3.新房产证可设置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通知初始密码,然后自行更改;
4.缴纳相应的费用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就会颁发一个新的不动产权证。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内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计划规定。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律来帮,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p/533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