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特殊情况下,必须要死者同胞兄弟姐妹签名,不然日后麻烦不断,相关部门也不可能给你顺利过户,依旧还是需要你找他们来签名,避免日后扯皮,说不清楚。
01、转继承的情况下,需要死者同胞兄弟姐妹签字。
先说,夫妻有一方过世之后,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死者财产只能按照法定程序来走。死者的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点不需要怀疑,死者的同胞兄弟姐妹都是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照理跟他们没有关系才对。
但是你们需要明白一点,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点大家都知道,一分为二,也就是说死者的妻子能对房子二分之一做主,剩下属于死者二分之一已经发生转继承。
因此,死者妻子想要顺利过户房子,那么就必须让死者同胞兄弟姐妹放弃继承属于死者份额。只要明确这一部分的所属权,你到相关部门过户,才没有人拦着你,不然日后涉及法律风险实在大。要是死者兄弟姐妹日后想要,跑回来告相关部门,他们会吃不兜着走。
02、房产提前做好遗嘱公证,日后免得麻烦。
其实想要避免这个麻烦,可以从一开始就做好准备。但凡家里老人年纪大,或者担心自己出什么意外,可以提前做好遗嘱公证,有了这个保证,基本上房产不会跑,也不需要涉及到那么多人。
要是夫妻双方的父母已经过世,也用不到遗嘱公证,房产继承是非常明确。就是怕夫妻双方父母都在,另外一半走,相关法律问题才是头疼,麻烦。
我隔壁邻居的阿姨,女儿嫁出去之后,夫妻俩相依为命。阿姨老公身体不太好,时常要喝药,女儿时常回来看望,跟父亲提过要遗嘱公证,可是老人家觉得出钱太贵,自己手写一份就好,其他兄弟姐妹也不回来争的。
可是当老人过世之后,她们才明白,自己草率了,根本就没有那么简单。相关部门根本不给她们过户房产,不能确定手写遗嘱,到底是不是最后一份,是否还存在多份手写遗嘱。为此邻居阿姨和女儿跑上跑下,花了2万多元,终于顺利继承房产。
事后,邻居阿姨女儿对着我妈说:“明明200元可以搞定,偏偏花多N倍钱就算,提供资料多令人头疼,遗嘱公证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总而言之,不要为了省几百块,给自己留下那么大麻烦。房子价值高,多少人奋斗一生就是为一套房子,对于房产这种,遗嘱公证不要省,不然现实会给你一大巴掌。
03、最后。
有些费用是省不得,比如遗嘱公证,这不单单是保障自己合法权利,也是保障子女的合法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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