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双方因“形婚”脱离夫妻关系而走在一起的事件进入了广州同心奶爸的视野,紧接而来的是对这对夫夫“道义”上的谴责:没有遵循夫妻双方相互忠实的义务,没有尊重处于婚姻关系相对弱势一方的女性的感情……
类似的舆论铺天盖地,数不胜数,但这并不是广州同心奶爸今天想要分享的内容,我们想说的是:同志各自形婚的背后可能牵扯出一系列法律问题,甚至于需要承担较大的法律责任。
因此,今天的这篇推文,广州同心奶爸将会为大家介绍——形婚的背后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注:由于文章篇幅限制,针对该话题#夫夫形婚的背后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的讨论将从领证、财产关系、购房资格和离婚程序四个维度展开。
文章开始之前广州同心奶爸有必要再次重申“形式婚姻”的概念,值得注意的是:形婚并不单单限于男同。
“形式婚婚”是指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不愿意与异性恋结婚,但为了应对与异性结婚的压力,不得已而到民政部门领结婚证的行为,这种婚姻是形式上的,男女双方没有爱情,简称“形式婚姻”。
01/关于“形婚”背后的领证问题
所谓“领证”,就是一种由国家行政机关给予书面认可确认婚姻关系的一种程序性行为——前往民政部门领取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基于此,“形式婚姻”背后的领证方式有且仅有两种:
第一,未领证或者领假证。
①如果只举行了结婚仪式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男女双方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②如果男女双方办理了假结婚证,则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可能会被判刑。
第二,办理真的结婚证。
所谓办理真的结婚证,就是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程序、符合法定条件获取结婚证件。
虽然第二种情况本身不存在违法性,但如果是以“欺骗”为目的并且造成后果的,也会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情形可见“离婚”部分的讨论。
02/关于“形式婚姻”背后的财产关系问题
如果男女双方没有进行婚前或婚后的财产约定,任何一方的财产会因婚姻关系变为共有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没有进行婚前或婚后的因继承的财产进约定,任何一方因继承取得的财产会因婚姻关系变为共有财产。
这也即意味着,如果夫夫借助形式婚姻的方式离婚之后“结伴”,那么双方并不能取得原婚姻关系的全部财产,通俗的说,只能“对半开”。
广州同心奶爸在此处的用词为:“结伴”,这意味着,结伴只能是形式上的“伴侣关系”而不能取得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资格,这一点在之前的推文中已经提及。
此外,由同性夫夫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他们之间的财产关系本身也不受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保护。
对于夫夫关系发生纠纷造成的财产关系问题,或者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在第四部分相应介绍。
03/关于“形式婚姻”背后的购房资格问题
由于同性夫夫的购房资格问题涉及政策规定,所覆盖的内容较多,广州同心奶爸将在之后的推文予以介绍,此处,我们仅仅概括性的说明“形婚”关系下的夫妻购房资格问题。
依照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男女双方居住的城市如果买房资格有限制,结婚后,另一方可能会因此丧失购房资格。
相反,如果男女双方居住的城市买房没有资格限制,可能会影响房屋交易的税费,也可能会影响银行发放贷款。
当然,由于各地人才引进和落户、婚姻的政策有所差别,各地购房资格的设置不尽相同,需要结合具体情形加以分析。
04/关于“形式婚姻”背后的离婚程序问题
离婚的一种形式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到领取结婚证的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
我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离婚要同时到民政部门登记,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需双方同时再一次到民政部门才能取得离婚证,如有一方在一个月内因财产、子女抚养权或其他原因不同意协议离婚,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的另一种形式是起诉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因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准许离婚,是否准许离婚,由法院判决。
起诉离婚,如果一方在诉讼过程中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只能在一年后再到法院起诉离婚,两次起诉离婚法院审理需要的时间,至少需要18个月。 结婚难,离婚亦难。
需要说明的是之前的财产关系问题,以下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此处的“其他重大过错”是一项保留性条款,女方可以以男方“形式婚姻”或者欺骗情感违背相互忠实义务为由在离婚过程中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在一般的司法实践中,面对男方的“形式婚姻”或者欺骗行为使得女方遭受精神伤害,法院会予以支持,亦即形婚之后,必然有相应的赔偿代价。
综上所述,广州同心奶爸真诚提醒:“形婚”不仅仅是一种卑劣的道德行为,更可能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要尝试伤害他人满足自己,更不要为了自己的生育或者家庭要求去伤害女性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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