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上述范本为规范的借条范本呢?有以下几点原因:
1.出借人在借条上须附上身份证号码,以免同名同姓,就出借人是谁而发生争议。
2.“借款人因 需要”表明借款目的,防止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理由进行抗辩。
3.“收到出借人以 方式出借的”,表明出借方式,金额较大的借款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以免发生诉讼时就借款人是否实际收到款项发生争议。
4.借款金额既需要写小写数字也需要些汉字大写数字,以免发生篡改的争议。
5.借款期限必须明确,以免发生何时须还款的争议。
6.利率应该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注意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利率上限为合同订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按目前年化上限利率为15.4%,相应月利率为1.28%)。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约定超过36%的年利率,将存在构成刑事犯罪的风险(非法经营罪)。
7.“如到期未还,借款人愿意按年利率 %计付逾期利息”,此条款的订立可敦促借款人尽快还款(但逾期利率超过15.4%法院亦不会支持)。
8.按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未签字或未认可的,法院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出借人希望借款人配偶一并承担还款责任的话,则需借款人的配偶在借条上借款人处一并签名。
9.为何不写管辖条款?因为现行大多数法院在实践中均支持出借人所在地法院对民间借贷纠纷具有管辖权。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律来帮,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p/511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