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天数178天(98天基本产假+80天奖励假),如多胎或难产假期相应增加
一、申领条件
(1)职工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
(2)职工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3)职工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4)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二、申领步骤(可网上办理,也可带齐资料去线下网点办理)
1、登录公司社官网—生育津贴—填写职工姓名、分娩日期等信息(垫付天数/垫付金额以实际为准)—填完后点下一步—等待系统审核
注:在外地生育,必须先在深圳报销后单位才能报生育津贴,且在生育津贴校验情形选第2个:一次性报销
2、若网上操作失败,则需要带齐资料去现场办理
①、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②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原件eg:出院小结、出院记录;
③、计划生育证明:在市内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就需要提供;在市外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需提供原件;
④、小孩的出生证明原件
说明:生育津贴仅报顺产98天金额及剖腹产128天金额,奖励假无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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