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核心文件之一,也是申请文件中最长的部分。说明书的主要功能:一是清楚、完整地将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向公众公开,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必付出创造性劳动就能实现;二是表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与现有技术相比,以何种方式构成创新,表明它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在产业中的实际用途;三是支持权利要求,即支持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并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医思倍研究院指出,说明书应当清楚、完整地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撰写顺序如下: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名称”应该给公众提供请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基本信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应与请求书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相同,最好采用本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术语,要简明、清楚地反映申请的主题、类型、用途或应用领域,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或者商品名称。
二、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一般应写到国际专利分类表中主组或分组一级,并且尽可能地确定在最低的分类位置上。如发明是一种产品及其制造方法,则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也应包括产品及其制备方法。
三、背景技术。这一部分应对申请日之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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