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37号)相关规定,现将广安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广安市个体参保人员2022年度缴费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22年12月31日。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0355元/月;下限为上年全口径工资的60%,即4071元/月。我市个体参保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和应缴金额标准如下:
三、缴费方式
(一)“非接触式”渠道缴费。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Web端”“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相关应用功能办理缴费。
(二)银行代收。个体参保人员可至当地税务部门委托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
(三)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使用POS机刷卡、缴纳现金或使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
四、注意事项
(一)缴费结果查询
缴费2~3日后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办税缴费-社保缴费”,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缴费结果和打印缴费凭证。还可以到当地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便民服务点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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