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一直是企业管理的难点之一,如何有效防止耗病假问题需要在制度层面上进行科学、合法、合理的设计。以下分享一些基本思路和方法:
一、病假的定义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有关规定,病假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才能享受病假。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疾病都是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的,比如一些慢性病或常规性的不影响工作的疾病。甚至有员工做了美容手术也会要求休病假。
二、请假时限和程序
建议对所有的假期类型都实行事先申请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得到审批以后才能休假(突发疾病或重大疾病可以另行规定),否则均视为无效申请。
可以通过OA、E-HR系统等,也可以实行纸质请假申请单。
三、请假审批权限
制定清晰明确的请假审批权限,可按职级划分,防止因审批权限不明,造成隐患和纠纷。
四、申请病假的材料和证明
建议要求员工出具社保定点医院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历、收费单据、检查报告、医生开出的休假证明等(住院的可以要求出具入院报告、出院小结、治疗清单等)。防止有人通过医生开具虚假的病假证明。
五、关于医疗期和病休时间
国家规定的医疗期(上海市的规定有所不同):
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
医疗期(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
3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上
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
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9个月
本公司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12个月
本公司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18个月
本公司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
24个月
注:上表中,“以下”为不含本数,“以上”为含本数。
病休时间计算方式: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六、病假工资计算
国家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并未对上限等作出其他明确的规定。为了防止耗病假,最好在制度上最低标准规定,有条件的也可以按职级规定,但不建议设置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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