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6月1日起,在河南等九省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在试点地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可以在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意味着,“扯证”不再限制户籍地了。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郑超
河南等九省市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5月19日,民政部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男女双方,不仅可以在其中一方的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如果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登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河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意味着,外省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可以持相关证明,在试点省市办理结婚登记,试点省市的男女双方也可在其他几个试点省市办理结婚登记。
河南省民政厅正在完善信息核验、业务规范等工作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对数量巨大的流动人口中有婚姻登记需求的新人将会产生影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了总量的70%以上。这些人员中适婚人员比例较高。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处长王梦轩表示,2020年我省外出到其他省份半年以上的人口有1610万人,外省流入人口为127万余人。
河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称,为推进“跨省通办”实施,目前,省民政厅正在制定一系列实施细则,尤其在信息核验、数据对接、业务规范等方面进行完善,将为试点正式实施做好充足准备。
来源: 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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