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房产早已不仅仅只是“家”的代名词,更是一种地位与财富的象征。不仅如此,房子在98年房改之后,时至今日几乎还是大家心目中抗击通胀、投资升值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所以房产在普罗大众家庭中的地位已经毋庸置疑。
也正是因为前几年房产红利期太具诱惑力,无数家庭将房子视作一种投资赚钱的工具, “逢房必买”的观念几乎深入人心,不过当时投资买房的人赚到了财富,有些甚至实现了财富自由。
房产在家庭财富占比中往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据央行公布数据显示,房产在我国城镇人口家庭财富占比中已经接近78%,同样房产也已经成为家庭财富传承(继承)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可即便如此,从近几年各大房产机构的调查研究数据显示,90后甚至是00后群体购房意愿远不如70、80后“疯狂”。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差距,可能许多90后在面对居高不下的高房价时已经拥有较为理性的购房思维,高房价无力承担且远没有租房划算,目前我国租房人数已经达到2亿人,租房已经成为时下人们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又或者很多90后、00后根本不用为买房发愁,如今拆二代、房二代比比皆是,有些条件较好的家庭甚至已经为孙子辈的人置办好房产。
“房产将会不断拉大人们之间的财富差距”,这句话其实一点都不假。前些年在房产红利期早早投资置办下房产的人,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这批人几乎都赚到了财富;而反观那些没买房的人,至今这批人中的多数人依然还是买不起房。
不过根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镇人口家庭用房率已经接近98%,家庭平均用房数目也已经达到1.5套,所以说未来我们将不必为买房而发愁。而是应该考虑如何继承父母手中的房产。
2021起,继承父母房产将按“新规”办
在2021年刚刚颁布实施的新《民法典》中,有几条有关继承父母房产方面的新规定:
民法典中第1133条第3款项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私人财产赠与除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这条新规也就说明,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继承给除自己子女(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民法典中第1130条第4款项规定:在法定继承人有抚养能力与条件大的前提下,未尽扶养义务的,再分配遗产时将不予分配或少分配。这样一来即便是独生子女,如果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在继承遗产是父母完全有权不予分配。
这2条是在《民法典》继承方面变动较大的2条,不过这也意味着如果子女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完全有权利不将自己的房产继承给子女,即使子女再争、再抢也没用,因为这已经有了法律依据。
除此之外,从今年起,子女在继承父母房产时的方式与范围也有所改动,子们们要留意
继承范围扩大,增设代位继承制。
代位继承即在原本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前提下,在继承人范围内增加甥侄子继承。之所以会扩大继承范围,原因在于近几年有许多老人在没有继承人的前提下,房子以及各种财产等最终都被收归国有,考虑到这个因素,所以才将继承人的范围扩大至甥侄。虽然甥侄并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这其实是国家加强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表现。
删繁就简,增加继承方式。
原来遗嘱的制定方式包括自写、代写、公证、录音4种。如果按照优先级排序,其中公证遗嘱最高,其他次之。也就说在公证遗嘱制定以后,无论以后是否再按其它3种方式指定遗嘱,都将按之前设立的公证遗嘱继承。
而今年的新规中已经明确表示,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级,另外增设录像录音、打印以及口头遗嘱3种方式,取消优先级后,老人所制定的遗嘱将按最晚指定的遗嘱生效。
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由于我国许多老人受重男轻女等传统观念影响,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无论是房产还是财产,往往会传男不传女。显然这种思想观念是错误的。在新实施的《民法典》中有这样的规定,在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人顺序中应该秉承男女平等的原则。所以说父母应该将一碗水“端平”,无论是财产还是房产都应该进行平等分割。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几乎没有一个父母是不疼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基本都希望将自己的财产、房产继承给子女,但前提是子女们应该尽到应该尽到的义务和责任。现实并非乌托邦那般理想,叛逆、不孝顺的子女其实并不在少数。不过新规的出台实施一定程度上在环节这一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应该更加深沉层次地了解“百善孝为先”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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