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行政协议被法院确认为无效该怎么办?
被征收人某服装商贸公司在15年前通过出让形式获得了一块土地,并在该土地上建了二层的商场,经营效益也比较好。去年该地块被纳入了征收范围。虽然能够得到一笔不少的补偿款,但是服装商贸公司认为自己当初交了那么多土地出让金,补偿款也不能完全弥补自己的损失。在与征收方协商过程中,该服装商贸公司想要将土地出让金拿回来,征收方也为了尽快推进征收进程,于是答应了该服装商贸公司的请求,双方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但是后来征收方却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服装商贸公司,服装商贸公司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服装商贸公司继续履行协议,但是服装商贸公司主张该协议无效。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协议中对于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返还的约定,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而对于无效的协议,未履行的不再履行。故本案中征收方并未返还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继续履行的义务。于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通过这个案子我们可以看出,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要做好风险防范,要保证自己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在此基础上争取合法合理的补偿。否则即使签订了协议,也可能被确认为无效,被确认无效后麻烦的还是被征收人。
以上就是关于与征收补偿协议被确认为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这一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如果您遇到了征收补偿协议无效的相关问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律来帮,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p/486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