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搞清楚什么是高利贷?其次,高利贷国家保护不保护?最后,高利贷构成刑事犯罪吗?
1、一个一个来,先看看什么是高利贷?
2020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因应《民法典》的施行,对以前的司法解释进行了梳理后重新颁布,其中就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第25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现在超过LPR的四倍就算高利贷了,也就是年息如果超过了15.4%就算高利贷了。
2、高利贷法院保护不?
这个大家肯定异口同声:不保护!是的,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看,超过LPR四倍的就不保护了。
有人就说了,那我从网贷公司贷款的肯定是高利贷了,能不能就不还了?这你就想多了,高利贷保护,并不是说本金也不保护,合理的利息也不保护,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干脆大家都去借高利贷,然后不还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还有人说:我的信用卡逾期后的利息算下来比LPR四倍高多了,这个法院能不能只要求银行按照正常的利息收取?
大部分的判例是支持银行的,因为上述的司法解释说的很清楚,只是针对“民间借贷”,而银行放贷是国家允许的,不属于“民间借贷”。
3、放高利贷构成刑事犯罪不?
那就看看刑法方面关于高利贷的规定。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上面看构成高利转贷罪还是比较严格的,要几个条件:(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2)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3)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首先,以营利为目的,如果银行贷过来年息5.4%,你同样的年息5.4%贷给别人,就不算营利为目的,不过这样的人有点傻;
其次,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如果界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按照最高法的说法就是,你只要在银行有借款未还,又给让人放高利贷,就算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第三,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到底是多少算较大?
从以上规定看,好像也很容易就构成刑事犯罪了,起步也就5万元,在高利贷眼里,这数字太小儿科了。
从以上规定看,好像也很容易就构成刑事犯罪了,起步也就5万元,在高利贷眼里,这数字太小儿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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