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在路边被撞后,对方逃逸的,可以及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由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人员进行追查,交通管理部门寻找到肇事嫌疑人和肇事车辆后,会对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造成车辆损失的,可以要求请承担车辆维修或置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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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在路边被撞了对方跑了怎么办?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宋永娇律师解答:
车辆停在路边被撞后,对方逃逸的,可以及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由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人员进行追查,交通管理部门寻找到肇事嫌疑人和肇事车辆后,会对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造成车辆损失的,可以要求请承担车辆维修或置换费用。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宋永娇律师解析: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宋永娇律师简介
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担任数家企业法律顾问。在实务操作中积累了大量经验,深谙诉讼实务和谈判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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