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法条依据:《劳动合同法》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协商解除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吗?可以。
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如果协议约定不给补偿金,怎么办?不签字。法律规定应当支付,但劳动者可以自愿放弃;别本来可以主张,却未主张就稀里糊涂地签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协议,到时候亡羊补牢,那就晚了。
4.协商解除适用原则:双方自愿,否则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除法律规定的以外,可能涉及违法解除,如果劳动者未提前30日通知且未交接工作造成经济损失可能被单位追责;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可能承担2N的赔偿。
5.协商解除适用前提: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且可以不受劳动合同法的限制。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员工: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的;记住不需要“同意”、“审批”,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记住是“通知”即可。
2.正式员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同样记住不需要“同意”、“审批”,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记住是“通知”即可。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5.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7.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以上内容摘录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详情可以查阅。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
7.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8.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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