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7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昨日,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接听市长专线,就延长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相关新政进行了解读。据悉,新政策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截至7月31日,我市共有5510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已发放生育津贴8342.21万元。
新修订的《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延长了分娩的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由原来按98天产假标准发放生育津贴,修改为“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128天,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我省调整分娩的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并明确了新政策的执行时间,2020年5月1日零时之后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待遇按此新政执行。截至7月31日,我市已发放的生育津贴中,分娩项目4390人次,发放待遇8084.44万元;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项目1120人次,发放待遇257.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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