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友好交通先进典范城市,提升广大文明交通参与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推出“执法有温度,文明有礼遇”系列措施,于2021年7月26日起,在全省率先试行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实行“先行提醒纠正”的执法模式。
该执法措施实施后,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较大反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扬。通过对新措施实施以来的执法及民意数据分析,大部分违停车辆经提醒后能及时驶离,实际最终处罚的仅占20%不到,在处罚量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路段秩序管理执法效果较以前有了显著提升。
实践证明,“违法停车先行提醒纠正”执法模式对驾驶人的提醒纠正作用十分明显,既赢得了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支持和点赞,又提升了道路秩序管理效果,真正实现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经对近一年来试行的情况分析总结,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道路停车秩序,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于2022年7月1日起,对违法停车先行提醒纠正执法模式作部分调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二、交警部门对上述情形违法停车行为,在依法取证、处罚的同时,对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的车辆,将采取拖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在其他非严管路段、情形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仍执行“先行提醒纠正”执法模式。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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