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核定征收政策好不好,用了的人都知道。但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做核定征收,特别是目前这种大部分园区都在收紧政策的大环境下,想要把核定做好,也不是简单的事情。
哪些情况适合做核定?
第一:利润高,可以在重庆成立个独进行核定,以业务分包的形式做
第二:无票支出多,可以做
第三:高管薪资、销售岗位提成高,个税、社保多的情况
第四:自由职业者个人劳务报酬高的情况
哪些情况不适合做核定?
第一:财务相关类——财务咨询、代理记账等
第二:会计相关类——审计验资、税务咨询等
第三:法律相关类——法律咨询等
第四:含投资、金融类
当然,这是部分不能做的指的是不能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核定来做,有些情况下还是可以用自然人代开来做的。
目前重庆的核定征收政策大致内容为:定额核定个税0.6%(行业基本不限制)、增值税减按1%征收、附加税减半征收为0.06%,综合税负为1.66%。
例如一个技术服务公司,这类的就非常适合做核定。将一些技术服务类的业务分包出来,在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这笔业务之后,给技术服务公司开具相对应金额的发票。利润就留在了个独身上,核定之后,税费非常的低。
假如这笔业务金额为400万,开出去400万的票之后,这400万的利润仅需要缴纳400*1.66%=6.64万的税费。如果不是核定,就需要缴纳100万的企业所得税和60万的分红税。两相对比,核定征收的优势一下子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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