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分为划拨、出让。具体定义如下:
划拨土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出让土地: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主体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注解:
土地使用权一般指国有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主要就是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两种。
对于划拨土地,一般都是指国家无偿划拨给某单位、组织的用地,或者国家根据某种需要有偿提供使用的土地。比如政府机关办公用地,事业单位办公用地(如公立医院、学校等),国有企业的用地,用于安居房建设的用地一般都是属于国家无偿划拨地土地;
土地出让比较常见的就是我们日常购买、居住的商品房,这类商品房使用的土地,一般都是由国家有偿出让使用权给开发商进行开发建设的。
平时很多人误以为买了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地就是他(她)的,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土地还是是属于国家的,只是由国家出让了使用权给我们使用,在上面加盖房子而已。这种情况房子是属于我们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
在土地交易过程中,我们常会听到一个说法:开发商买了那里的土地。
这种说法容易误导我们以为开发商拥有了该土地的所有权,实际上开发商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买了土地。国家出让了土地使用权给了开发商,开发商使用土地开发建造房子卖给我们,我们买了开发商建造的房子和相应份额的土地使用权。
所以,我们才会从我们的房产证看到我们的房子上有土地使用期限70年、50年、40年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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