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我市。
那么要如何办理外来人员落户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暂住证),且持有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期间间断累计不超过90天)、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我市。
申报材料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暂(居)住证满年限的证明(窗口民警系统查询打印存档)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送的《社保审核信息》(窗口民警打印);市人社局《社保审核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收到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五个工作日后,持申请材料至各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5、《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或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
6、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说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思明区公安分局驻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按办事指南要求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办理结果:
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符合受理条件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告知书》。
二、决定
办理人:思明区公安分局驻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根据申请事项实施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 审查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相应的办理条件。
办理结果:
符合审核条件的,出具审核通过意见,行政中心办结。不符合审核条件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律来帮,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p/453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