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国家卫健委等1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在“三孩生育政策”出台实施约一年后,国家再次出台了支持家庭生育的政策措施。其中,就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意见》明确,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
生育保险如何覆盖更多人?
社会保障的“五险一金”中有一个专门的险种——生育保险,在生育率走低、生育政策转型的大背景之下,很多人却忽视了“生育保险”本应该发挥的作用。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下简称《决定》)。不过,对于生育保险,去年的《决定》并没有提出新的改革措施,而是强调“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目前我国实施的生育保险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用于生育医疗相关费用(比如住院分娩的费用)的报销;二是支付各类生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也就是“生育津贴”,俗称“产假工资”。
在这两大用途中,生育津贴的支出目前占到大头。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在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称,目前生育津贴已经占到生育保障支出的78%。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生育津贴的覆盖人数大约仅占到每年新生儿的30%。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披露——2019年全国出生的人口有1400多万,但真正享受生育津贴人只有400多万。
这个数字意味着,我国每年只有大约三成的新生儿家庭享受到了由生育保险支付的“生育津贴”,七成左右的家庭并未享受到生育津贴的保障。在这些家庭当中,有的是没有正规就业的农村家庭,有的是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也说,目前实施的产假和育儿假等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单位职工,通过生育保险的方式提供福利,未能覆盖非正规就业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
“一些计件工或小时工一旦因生育停止工作,经济收入减少或中断,可能会因经济压力而减少甚至放弃生育。”宋健说,对这些人群提供经济支持可能是一种较好的手段,也可以通过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予以保障。
和一年前的《决定》相比,最新发布的《意见》对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此外,《意见》还提出: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保障其生育权益,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生育津贴有望全国统一规范?
此外,即使是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也可能因为是没有结婚的单身生育而得不到生育津贴。近年来,单身女性争取生育保险案例频频成为社会关注的议题。
据南都记者了解,单身妈妈无法获得生育津贴,多半是因为地方计生条例的限制性规定。目前,各地普遍对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设定前提: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生育登记”或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而计划生育证明和生育登记的办理材料中,大多包含结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
不过,在生育政策逐步放开的背景之下,广东、上海对非婚女性申领生育保险的限制已悄然放开。
就在最近,有学者就“单身女性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备案审查建议,指出有地方性法规将结婚作为申领生育保险的前置条件,不当限缩了单身女性群体获得生育保险的权利,建议审查。
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意见》,明确“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这或许意味着,国家开始重视生育保险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位置。
实际上,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包含多个层面的问题。
除了单身母亲能否领取生育津贴的问题外,哪些“生育假”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也应该在相关政策中加以明确。
经过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2021年三孩生育政策,我国的生育假政策已经做了两轮重大调整,各地都延长产假、增设男性配偶陪产假、女性哺乳假、父母育儿假等。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地方只将女性98天的基础产假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支付范围,而其他生育假的成本主要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又让女性面临“母职惩罚”,同时也让生育假更多沦为“纸面福利”。
此外,男性也是生育保险的参保者,但男性的带薪生育假落地,目前主要依靠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并没有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普遍支持。这也会影响男性主动休生育假,平衡家庭养育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在生育保险支持男性陪产假方面,广东可谓开先河。2008年颁布的《⼴东省职⼯⽣育保险规定》第⼗五条规定:生育津贴,包括已参保的男职⼯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
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后,各地均增设了父母育儿假(较多地方规定,3岁以下的孩子父母每年每人各有10天育儿假)。上海社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庄渝霞建议,地方政府应该着重优先保障“父亲育儿假”的落地,这是推进养育责任性别平等的重要一步。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律来帮,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p/452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