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猝死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划重点: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即: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且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算工伤。
猝死工伤赔偿标准
猝死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因工死亡会获得3个保障项目的赔付金,分别是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保障项目
基数
标准
支付渠道
丧葬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
本人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
配偶每月40%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注意:前两个保障项目是必赔的。
供养亲属抚恤金,则需满足下列条件:
保障项目
供养亲属
领取条件
可领取时间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女/母亲
年满55周岁(无养老保险)
领到身故为止
配偶男/父亲
年满60周岁(无养老保险)
领到身故为止
子女
未满18周岁
领到年满18周岁
举个例子
假设成都老张在公司工作的时候,不幸突发疾病,被紧急送往医院,10小时后抢救无效身亡。
老张生前的工资为1万元/月,且家庭情况如下:
妻子 35岁 有养老保险
儿子 10岁 无养老保险
父亲 60岁 无养老保险
母亲 55岁 无养老保险
老张家可以获得多少工伤赔付金呢?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成都职工月平均职工工资为5941元/月。
丧葬补助金=5941×6=3.5万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51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9251*20=78.5万
3、供养亲属抚恤金(假设老张的父母可以活到80岁):
供养亲属抚恤金
计算公式
每月可领抚恤金
可领年限
领取金额
儿子
10000*0.3
3千
8
3.6万*8
父亲
10000*0.3
3千
20
3.6万*20
母亲
10000*0.3
3千
25
3.6万*25
配偶
无
—
—
—
合计
190.8万
所以老张不幸猝死后,预计获得的工伤险总赔付金为下:
丧葬补助金=5941×6=3.5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9251*20=78.5万
供养亲属抚恤金=190.8万
总计:3.5+78.5+190.8=27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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