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能下发?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的四件大事,“行”就是交通,不可否认,交通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的同时,也会由于意外的出现而造成交通事故。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时,内心是急切想要得到处理的,近日淄博的一位听众严先生给《小鹿热线》栏目组打来了求助电话。称自己最近来邹平办业务时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后续的处理情况已经转交给了邹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但是事故发生后已经20多天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却迟迟没有下发。
据严先生的表述,他是在11月13日开车出行右拐时,差点跟一辆闯红灯的摩托车驾驶者发生交通事故,虽然车辆之间没有发生碰撞,但是由于对方受到惊吓,在没有接触的情况下,就自行摔倒了,严先生也是第一时间联系到了保险公司来处理现场事故,并拨打了120到医院和摩托车驾驶者做了检查,庆幸的是检查结果只是轻微擦伤,并没有对身体造成大的伤害,但是对方却要求需要在家休息一个月,并且拒绝了严先生的协商,无奈之下,严先生只能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现在车辆被扣,出行很不方便 ,而且对方没有因为这次事故造成伤害,也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确实需要在家休养,严先生认为这个事儿很快就会处理完,但是自11月13日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那按照规定,出具的交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到底多久才能下发呢?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咨询了邹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的工作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到,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当场或者三日内就能处理完毕,而严先生的交通事故适用于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在进行现场勘查,并充分了解事故情况后,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还答复到,根据严先生表述的对方是闯红灯且没有发生碰撞,是对方自己摔倒在地的这个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所以他这个事故的情况如果自己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闯红灯以及没有碰撞,就只能交警部门调取道路监控录像来核验是否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确定后,及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所以,这个事故主要还是在于两个当事人协商处理。
那在这里呢,呼吁大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珍惜和爱护我们的生命,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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