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依据内部关联章程、规定、制度等,对劳动者在出现注入迟到、早退等情形下进行的罚款是否合法,关键要看是否有法律依据。
在过去包括现在之所以长期存在用人单位依据内部的规则、制度、章程等等进行对劳动者罚款的情况,是因为我国曾经版型过《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这一行政法规。在当时时代背景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一定情况下对员工进行将来和罚款的权利。
但是伴随这经纪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很多法律、法规依据不再适合适合需要,跟不上时代步伐,因此而被废止或者被更合理的新的法律规定所取代。《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依据在这一过程中被废止,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罚权也就丧失了法律基础。因此,目前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任何规章、制度等均属无效制度。依据这些内部规章、制度、章程等作出的处罚,进行的罚款等均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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