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无锡的本地拆迁户比较多,那么如果你符合以下的情况,那么公积金到底是否可以提取呢?
1. 本人曾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1套房子,该房子已出售,公积金贷款已还清;
2. 目前本人名下有2套拆迁所得的房子
3. 家庭成员在无锡没有房产
如果你满足以上三条,那么如果再次购买商品房,是否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官方回复: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认定标准为“认房又认贷”。“房”是指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括江阴、宜兴)登记的住房;“贷”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您的描述,若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系统查到拆迁房的房源,您的家庭是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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