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了最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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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安庆港长风港区铁路专用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土地范围
为了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本项目土地征收共涉及23个地块,地块位于迎江区长风乡长风村、高松村、柘山村,老峰镇长山村、和平村、山湖村、新光村、新建村,大观区十里铺乡林业村、红水塘社区,宜秀区大桥街道红光社区、九塘村、三义社区、苏岗社区、太平村、吴咀社区,大龙山镇永林社区,白泽湖乡白泽社区、独秀社区、石塘社区,菱北街道罗冲社区境内,征收土地总面积67.8791公顷,其中农用地52.2406公顷(耕地42.7172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9.0698公顷)、建设用地13.4609公顷、未利用地2.1776公顷。此次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的勘测结果并报省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补偿安置标准
补偿安置标准本次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21〕14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1、征收宜秀区大桥街道、大观区十里铺乡集体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59115元/亩,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47292元/亩;征收宜秀区大龙山镇、白泽湖乡、菱北街道集体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55743元/亩,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44594.4元/亩。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21〕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安置方式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按照《安庆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宜政发〔2006〕24号)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划内,经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土地或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3亩(以户为单位),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人员,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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