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核定标准,目前执行的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法规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从文件规定看,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企业无法准确反映其真实经营情况下确定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的一种征收方式,对能够准确反映经营情况的企业,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计算缴纳投资者或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并能够充分享受个人所得税改革带来的改革红利,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所以很多朋友说现在不能核定了,其实并不是的,核定只是变得更严格了,不那么容易享受了而已。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律来帮,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p/440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