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我给在读小学的小孩缴纳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都有增长,记得2021年缴费标准是280元/人。不过,这是必要的,没有医保是不放心的,毕竟有需要时能够减轻家庭负担,关键时刻可能就能救命。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哪些人可以参保呢?大体有五类:
(一)具有所在地方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无能力补缴的退休人员。
(二)具有本地区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生(含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
(三)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非从业人员。
(四)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外籍人员。
(五)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主要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特殊性疾病、住院、大病保险、生育医疗等保险待遇。
第一、药品方面。住院治疗的,甲类药品直接按规定报销,乙类药品个人须先自付 10% 再按规定报销;门诊慢性特殊性疾病治疗的,甲、乙类药品直接按规定报销,乙类药品个人无须自付 10% 。
第二、起付标准。在一个年度内首次发生医疗费用(含门诊慢性特殊性疾病和住院)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100 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300 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350 元。一个年度内起付线累计计算。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不设起付线。
第三、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5%。
第四、最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5 万元。
假如某居民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住院治疗,共花费5000元,其中使用甲类药品500元,乙类药品500元,那么按照规定,需要扣除起付标准100元、乙类药品自付的50元,其余4850元按照90%报销,即最终医保基金支付4365元,个人自付635元,个人承担比例为12.7%。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一样,承担着重要的作用。有了医保,可以有效预防因病致贫的现象,保障家庭生活的正常运转,是非常值得参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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