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怎么处理(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据最高检10月12日消息: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王立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行贿罪怎么处理(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

资料图

经查,王立科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生活奢靡腐败,违规长期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贪婪妄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王立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等,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立科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去年10月2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立科出生于1964年12月,长期在政法领域任职,曾任: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局长等职。

2013年,王立科调任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15年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今年10月8日,江苏省委常委会召开深刻汲取王立科案件教训、切实加强省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

会上,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代表省委常委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常委同志依次发言,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一致认为,中央对王立科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铁腕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持续激浊扬清的坚定意志。大家一致表示,王立科案件的发生,是对省委常委班子建设的一次深刻警示、对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一次深刻教育、对江苏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深刻鞭策,一定要认真汲取王立科案件的深刻教训,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安身立命的根本,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的政治品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切实解决自身问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常委同志在发言中以王立科案件为镜鉴,从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廉洁等方面进行深刻检视剖析,深挖问题症结和思想根源,贯穿了较真精神、突出了问题导向、体现了严实要求,达到了汲取教训、清污祛垢、引以为戒的目的。

王立科简历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80.12辽宁省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

1981.07辽宁省北镇县自来水公司政工员

1982.10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

1987.01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副所长

1987.12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其间:1990.08-1992.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1986.09-1988.07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3.09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08明确为正科级)

1998.08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处级)

1999.12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06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06明确为正处级)

2004.06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12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8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06.08-2008.0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9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2009.08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12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04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11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03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3.12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5.11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7.07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17.09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2020年10月被查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三届江苏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律来帮,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p/437828.html

(0)
上一篇 2024年12月12日 15:18:57
下一篇 2024年12月12日 15:18:59

AD推荐 黄金广告位招租... 更多推荐

相关推荐

  • 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标准(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

    将物质利益请求权的凭证作为贿赂犯罪中的“贿赂”一定要把握好,根据民法理论的规定,这类的凭证并不属于物的范畴。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经济业务类型更加复杂多变,交易形式本身也变化较快。现代交易方式得到普遍的应…

    2024年12月13日
    604.7K00
  • 行贿受贿罪怎么判刑(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

    在日常工作中,作为普通民众,有些情况下是在无奈或被逼的情况下,给贪官或公职人员送钱,按照普通的法律逻辑,如果给贪官或公职人员送钱,达到一定的数额,将可能会构成“行贿罪”,特别是在贪官或公职人员被其他事情立案调查,将此事供出来的情况下,送钱者…

    2024年12月13日 用户投稿
    44.5K00
  • 多少钱算行贿受贿(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

    编辑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人把人情看的都非常重,遇到事情后首先想到的就是托人找关系,总感觉对方收了自己的礼后心里才踏实,久而久之就让很多人形成了不送礼不办事的恶习,这也是受贿罪一直在职务类犯罪中居高不下的原因,那么到底收多少钱才构成受贿罪…

    2024年12月13日
    161.2K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156-6553-516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253000106@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联系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