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何,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乙方:戈,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无极县医院合作事宜,双方达成一致:
1、乙方退出无极县医院项目,该项目与乙方不再有任何关系。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五日内一次性给予乙方补偿款60万元(该款项通过张三账户622848支付)乙方给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该款项给付后,双方不再有任何经济纠纷,双方不再有任何关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要求任何钱款。
3、乙方收到上述款项的同时向甲方返还甲方出具的欠条和对账凭证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等证据的原件,并在五日内向法院撤回对甲方的起诉。乙方未按上述约定履行承担违约金10万元。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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