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施行。不少网友关心,如果买房缴契税后又决定退房,根据新出台的契税法,消费者还能退回已缴的契税吗?
9月13日,记者从重庆市税务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除了退房后可退回已缴的契税外,还有哪些购房情形可以退回契税呢?
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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