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0 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新一期《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禁止摩托车在我市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已经发布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据悉,新的《意见稿》拟允许摩托车申请备案通过后,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通过高速公路及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与高速连接的道路,抵离或过境我市。
《意见稿》规定,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的道路,除 107 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 0 时至 24 时禁止摩托车行驶。大鹏新区内的道路,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 0 时至 24 时禁止摩托车行驶。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所有道路允许摩托车行驶。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提出,以下高速公路及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与其连接的道路,因抵离或过境我市需要,在向交警部门申请备案通过后,可在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 8 时至 18 时一次性往返通行:G4 广深高速(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同乐收费站)、G15 机荷高速、S33 南光高速(北起龙大高速,南至机荷高速)、S31 龙大高速、G94 梅观高速、S29 清平高速(北起深圳外环高速,南至神龙收费站)、G25 盐排高速(北起武深高速,南至横岗收费站)、G0422 武深高速、G15 深汕高速、G25 长深高速、S86 深圳外环高速(不含广深高速至广深沿江高速路段)。
据悉,征求意见后,交警部门将发布正式通告,正式通告的有效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市民可在 12 月 18 日前,通过深圳交警官方网站 ” 征集调查 ” 栏目提交意见和建议。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律来帮,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p/431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