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公司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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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酷暑季节即将来临,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防控中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全国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防暑降温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要求各级工会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工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日程,提前谋划安排,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统筹用好工会各方面资源,在毫不松懈地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和夏季高温天气因素叠加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群众监督职责,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指明用人单位的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要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要督促用人单位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教育培训,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高温作业休息场所,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等。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突出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暑期服务职工活动。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基层和企业,倾听职工呼声、关注职工诉求,协调解决高温一线职工现实困难。要针对建筑工、环卫工、巡线工等露天作业岗位和炼铁(钢)工、锅炉工、烧窑工等高温作业岗位,特别是农民工人数较多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送清凉”活动。要加强职工之家建设,推进司机之家等服务阵地建设,联合开展关爱货车司机、外卖骑手等行动,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工作,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

此外,各级工会还将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发放防暑知识资料、制作宣传栏、举办讲座、健康义诊、咨询解答、应急演练等形式,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提高一线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公司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河南省高温补贴的标准: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到8月,共3个月。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另外,还有这些问题

↓↓↓

高温津贴是否可发可不发?

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

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如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

降温食品可代替高温津贴?

外地一些企业存在拿西瓜、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实物替代高温津贴的现象。这样不行!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替代高温津贴。

坐办公室能领高温津贴吗?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如果你的办公室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还是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的。

上夜班能拿高温津贴吗?

有媒体报道,一家在民营企业工作的员工因上夜班而被企业取消了其高温津贴,理由是“夜班不属于高温环境。”是这样吗?

实际上,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以白班或夜班为界限。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因此,如果上夜班,工作场所的温度并没有降到33℃以下,劳动者就应该拿到高温津贴。

发高温津贴后能降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包含高温津贴,因此,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因高温停止作业,扣工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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