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婚姻关系解除后,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中股权分割的问题,股权价值不断变动,也给分割行为带来了一定风险,那么财产纠纷中该如何分割股权呢?
一、确定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下列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股权: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股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股权,赠与人或遗赠人未对该股权做出单独属于一方的特殊说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有但在婚后约定为共同所有的股权;婚后一方以婚前财产购买,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法定继承所得财产,或遗嘱继承所得,且被继承人未明确说明单独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二、确定股权价格的基准日
在司法实践中,为确保股权价值变动风险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理分配,不能以判决离婚的时间点作为基准日确定补偿价格。而为防止控股方利用自身便利地位在诉讼过程中损害配偶方利益,也不能以分割财产案件判决作出之时为基准日。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以起诉分割财产日的股价作为基准最为公平。
三、照顾无过错方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是由一方过错造成的,无过错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而无过错的一方还可以向法院请求离婚的损害赔偿。公司股东夫妻共同财产金额巨大,且与夫妻人身关系相分离,尤其是有的投资者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因此使得夫妻的某一方在离婚纠纷过程中难以掌握股权的真实情况。而《民法典》保护了无过错方的利益,减少了某些当事人在离婚纠纷过程中发生隐瞒、隐匿、转移投资财产等不当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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