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条件:
城乡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其中,城镇失业人员指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1年以上转失业人员;农村失业人员指转移就业半年后失业及失去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的地点;参保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地点。
所需材料:
(一)失业登记所需材料:身份证、个人承诺(即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二)就业登记所需材料: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自主创业所需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线上办理渠道为:
(一)国家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
网址:http://www.12333.gov.cn/
(二)陕西省政务服务网
网址:
http://zwfw.shaanxi.gov.cn/
(三)陕西省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平台
网址:http://1.85.55.147:8019/ggfw
(四)“秦云就业”微信客户端小程序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的人员可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一次性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1)就业登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的劳动者。就业登记不受户籍限制,凡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在我市实现就业的均要进行登记。
(2)失业登记: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尚处在失业状态的本市户籍人员;非我市户籍的人员,在我市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向常住地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失业登记;对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有创业意愿的,可通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向学校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如何年审?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的失业登记人员至原发证机关或户籍所在地办理年审。年审时间为每年1月至3月,如果逾期还未办理年审手续需要补办的,本人须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失业人员证明》(需盖章)。如果长期不办理年审的将无法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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