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让土地: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一般要以有偿方式取得(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要通过公开的交易平台交易,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除少数采取协议方式。
2、划拨土地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需的,可政府批准划拨:
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等基础设施用地。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政府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没有使用期限。
3、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核实后,由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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