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4日讯(崔晓翕 记者 佘雨桐)没有借据,出借人又因病去世,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五林法庭调解一起借款纠纷案。
2019年10月,张某向同村村民李某借款3万元。因二人是朋友关系,出于信任,李某没有向其索要借条,便直接通过手机微信将3万元钱转给了张某。2020年1月,李某因突发疾病死亡,李某的母亲向张某索要借款时,双方产生了争执,张某拒绝偿还借款。李某的母亲一气之下,将其诉至阳明区法院五林法庭。
案件受理后,五林法庭庭长曲国山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积极与被告张某取得联系,并向张某出具了李某生前与其微信聊天的记录及转账凭证。曲国山庭长从朋友情谊出发,摆事实、讲法律,对张某进行耐心地劝说和疏导,告知其没有借据,微信转账凭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最终,在曲庭长的调解下,张某承认了借款事实,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责懊悔,承诺尽快还款。10天后,张某主动将3万元借款交到了法庭,原告撤回了起诉,案件圆满解决。
法官提示:
亲属或者朋友之间发生借贷关系,因相互信任或碍于情面,往往不需要借款人出具借据。一但产生纠纷,债权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不利于法院查明认定案件事实,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民事交往中,当事人应当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微信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社交软件,聊天和转账记录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当事人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如果以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案件事实,需要注意微信使用人确系当事人本人及微信记录内容的完整性,同时应当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增加法院采信证据的可能性,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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