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遇害实践引热议,直到现在,都有人关注百香果女孩案件最新消息,目前已经二判凶手死缓,并不是死刑,很多网友都表示很寒心,如此残忍的凶手,居然不是死刑。下面,我们来看看百香果女孩事件结果吧!
百香果女孩是怎么回事
小女孩于2018年10月4号12时卖完东西回家,遭杨某强奸、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杨某将尸体装于蛇皮袋,路途中将蛇皮袋浸入一水坑浸泡,随后抛尸。
尸体当天被发现。杨某也被派出所问询,后回家。
10月6日14时,杨某在父亲陪同下自首。
一审判定死刑,自首情节不足以抵消其恶劣行为。检察院支持判例。
杨某以“没有故意杀人,没有控辩能力”上诉,简单说精神病。(此时杨某律师也是对自首不足以抵消无异议的)
二审法官驳回精神方面的上诉请求,转而推翻一审法官关于自首的认定,认为“自首且对案情侦破有重大作用”,改为死缓2年,禁止减刑。
百香果女孩事件结果
看到这件案子,对罪犯只有一种情绪,愤怒,愤怒。看到一审结果,觉得判的公平,这样的罪犯公然挑衅《未成年人保护法》,挑衅国家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态度,无论于情于理,都应该承受这种刑罚。
只不过看了二审结果,心凉了半截。都知道死缓绝大多数时候是死不了的。不用他立功,只有静静地蹲两年不出事,就会转为无期。就算限制减刑,一般服役过二十五年之后,仍然能毫发无损的放归社会。
以他犯案手段的残忍,会放过那一家吗?结局真的会按照二审法官的预想发展吗?心里没有底。
最高法可能也感觉到二审在量刑上有值得商榷之处,才会阅卷调查吧。至于能不能启动重审程序,能不能在重审中改判,想到类似的案件的审判结果,说心里话,我并没有太多乐观。(参考聂李强案、敖翔案的审判结果,据说疫情期间打死老人那个罪犯也犯过这种罪,但很快就出来了。)
但是,这总是一个积极的开始。做人不能总想一些消极的事,还是抱有一些希望的好。
希望这案子像李昌奎案一样,能够改判死刑立即执行。不是愤怒之下喊打喊杀,也不是法律工作者嘴里的暴民,实在是这个罪犯太手段之残忍老练,抛尸步骤之条理性实在叫人不寒而栗。一想到二十五年以后,这个人还会无比逍遥的走在大街上,用更加成熟的理智与计划审视二十五年以后祖国的花朵,而那些孩子已经不知道他是谁,真的叫人毛骨悚然。
所以,还是抱有希望的好。哪怕只有一丝改判死刑的希望。
百香果女孩事件的看法
这是我听说过的最残忍的案件之一!
如果说凶手是禽兽,都玷污了禽兽两个字。
这样的都不判死刑,法官仇视社会吗?
自首就能让国家养几十年,然后出去逍遥快活,接着害别人?真的很气愤!请问还有天理吗?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会出现一些滥用职权的官员,藐视民意,毫无底线。
希望严查严办,追根到底,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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